各学院、思政课部、公共课部、实践教学中心: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现对考试方案、出卷、成绩评定、成绩录入、试卷装订归档等要求明确如下,请及时通知有关任课教师及班级。
一、考试方案
(一)全校统考时间:2016年7月6日(星期三)
(二)全校统考课程
考试课程 |
考试年级 |
考试时间 |
大学英语(二) |
2015级 |
2016年7月6日 9:00-10:40 |
经济数学基础 |
2014级 |
2016年7月6日 14:30-16:10 |
高等数学 |
2015级 |
经济数学基础 |
2015级 |
(三)提前考试
除全校统一考试课程外的其他考试、考查课程(含形势与政策)均由各学院(部)在课程结束后进行提前考试,各学院(部)负责安排具体考试时间,教务处负责试卷的印制。各学院(部)2014、2015级13周(包含13周)以前结束的课程考试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2016年7月1日;13周以后结束的课程考试时间为2016年 7月4日——2016年7月5日。
公共选修课按计划在本学期19周考试,请各学院(部)提前考试时间不要安排在19周的周一至周三7、8节、周五的5——8节,避免各学院(部)提前考试和公共选修课考试发生冲突。
注:考查课程要出具考核方案或试卷(见附件5: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考查课程考核方案)
二、考试试卷出卷要求
(一)试卷格式要求
1.试卷以教务处提供的通用格式为准,如课程有特殊要求者,必须事先提出具体试卷要求,报教务处批准。
2.非外语试卷正文按照字体为宋体,标准字号为小四号、字体加粗,试题内容字号为小四号进行设置,纸型B4。
3.外语试卷正文按照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号:大标题四号(加粗),小标题小四(加粗),试题内容小四,纸型为B4。
4.试卷格式模板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考务管理”中下载(试卷格式模板见附件1)。
(二)试卷命题及审核要求
1.各学院(部)期末所有考试课程须出样卷A、B、C三套,分别用于期末考试、补考和清考。
2.按照《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考试管理方法》第二章考试命题规定执行,课程性质特殊需调整题型的,由命题教师提出书面报告,教研室和学院(部)审批。A、B、C三套试卷均要求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见附件2),如有任课老师同时承担2个班级同一门课程(授课学时与要求均相同)而考试时间不一致,则需要出A1、A2、B、C四套试卷(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或按照程序向教务处提出该门课程统一考试时间要求。
3.大学英语、数学类课程要求出A1、A2、B、C四套试卷,由各教研室负责完成,要求各套试卷难度相同,试题不得重复。考查课程若是出试卷进行考核,要出A、B两套试卷。
4.请各学院(部)主管教学副院长和教研室主任认真审核试卷内容,并在试卷跟踪表(见附件3)上签字。试卷上的课程名称应与开课通知单上的名称一致。
5.命题老师应注意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谨防泄露。
(三)出卷与考试时间要求
考试、考查课程样卷(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必须在14周(2016年5月27日)之前经学院(部)审核后由教学秘书交教务处,各学院(部)应按照教学进程表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提前考试,考试教室请各学院(部)与教务处协商解决。各学院(部)具体考试安排至少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派专人进行巡考。
注:各学院提前考试监考教师中必须有一个是专职教师
三、成绩评定要求
(一)单开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设计、大作业、实习等)和考查课按照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
(二)考试课按照百分制评定成绩,统一按照平时成绩占30%和考试成绩占70%评定总评成绩。卷面考试成绩小于43分,不参与总评,即总评成绩为卷面考试成绩。
四、考试、考查课程确定
考核方式按教师本学期的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活动安排确定的方式执行。学校鼓励教师进行各项考试内容、方式、手段的改革,具体程序为任课教师提出课程考试改革方式、教研室论证、各学院(部)审核、教务处批准后由各学院(部)组织实施。
五、成绩录入报送
任课教师在考核结束后三天内,考核成绩经学院(部)审核后,教师可在限定的时间内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录入成绩(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录入成绩的操作方法可向各学院(部)教学秘书咨询),并把《学生成绩考核记分册》、考试试卷交所属学院(部)。
六、试卷分析及归档
阅卷教师应认真填写《学生成绩考核记分册》上的试卷分析表(考试课)或成绩分析表(考查课),各学院(部)应将试卷以课程/班级分类装订存档,试卷装订封面见附件4。
附件:1.试卷格式模板
2.课程考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
3.试卷跟踪表
4.试卷装订封面
5.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考查课程考核方案
注:以上附件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之“考务管理”下载
教务处
2016年4月19日